◇◇Angel City — 天使帝國◇◇

標題: 各子館之補充規定 [打印本頁]

作者: Tang    時間: 2013-8-28 21:50
標題: 各子館之補充規定
本帖最後由 Tang 於 2013-11-17 17:27 編輯

主展館補充規定

一、 素材利用
  1. 使用素材只能做為背景、裝飾等輔助使用,不得作為畫面主體。
  2. 素材需經處理符合畫面整體美感,
   過於突兀、明顯未處理者將關閉主題,修改後通知管理員才能開啟。
  3. 文章內需註明那些部分有使用素材與素材來源

二、關於描圖、臨摹
  1. 此類作品請至咖啡區以練習為主題發表,否則視為違規。
  2. 詳細定義與發表方式請見咖啡區相關規定。


副展館補充規定

一、 素材利用
  1. 必須於描述中清楚註明使用了哪些素材、素材作者、來源網址。
  2. 素材佔畫面比例40%以上者,須於描述中解釋個人創作、設計部分為何,
   例如:文字排版、色調調整等等。

二、 發文內容格式

  1. 攝影作品
   ●拍攝地點:
   ●拍攝日期:(年/月/日)
   ●使用相機:(相機廠牌型號)
   -------(選填)-------
   ●鏡頭:
(望遠/廣角/魚眼/定焦/變焦 etc.可寫型號代替)
   ●快門:
   ●光圈:
   ●焦距:
   ●ISO:
   ●曝光:
   ●閃光:(有/無/可加註型號)
   ●白平衡:
   --------------------
   ●後製:(有→軟體名稱/無)
   ●描述:

  2. 平面設計作品發文格式
   ●使用媒材/軟體:
   ●素材:(全自創/素材來源)
   ●描述:

  3. 影音作品發文格式
   ●拍攝地點:
   ●拍攝器材:
   ----(選填)----
   ●錄音器材:
   ●使用音源:
(使用現成素材者請註明來源、並務必注意勿侵犯原作權利
   --------------------

   ●後製軟體:
   ●描述:

  4. 立體作品發文格式
   ●使用材料:
   ●使用工具:
   ●描述:


圖文館補充規定(本區實施細則議定中,暫不開放)

一、 創作規範
  1. 作品必須符合美術館與文學館兩館之規定。  

二、注意事項
  1. 文學館與美術館的圖文館相通,作品請發表一次即可。
  2. 字數可少於文學館規定之1000字,視圖文配合需要調整。


個人畫廊補充規定

一、 申請準則
  1. 無任何違規作品。
  2. 館務不會主動開啓專版,達到條件者請自行申請。
  3. 美術館館務群保有最後核定權力。

二、開設條件

方案 I
  1.在美術館發表文章達5次以上。
   (僅限正式作品與教學,不含練習、過程分享等。)
  2.至少10人點評回應過。
   (單一作品或各個作品累計皆可,同一帳號回應不可重複計算。)
  3.每篇作品推薦星數平均達4.5或有1篇以上精華。

方案 II
  1.在美術館發表文章達20次以上。
   (僅限正式作品與教學,不含練習、過程分享等。)
  2.至少20人點評回應過。
   (單一作品或各個作品累計皆可,同一帳號回應不可重複計算。)
  3.每篇作品推薦星數平均達4或有1篇以上精華。


三、申請格式
  1.標題格式:「作者名稱 個人畫廊開設申請」
  2.內文格式:
   ●申請人:
   ●畫廊名稱:_____(請勿頻繁更改)
   ●主題分類:_____(請勿頻繁更改)
   └預設為作品發表、作者發言、粉絲發言三種分類
   └需更改或增加分類可自行填寫,由管理員替您開設,請依序填寫
   └沒有限制開幾個分類,不強迫使用分類
   └可開版後再進行分類
   ●允許讀者於專版上發主題:是/否
   ●符合規定數量之文章連結


四、個版作者管理權限
  1.可自由設置是否使用付費觀看功能。
  2.可於自版內頂置公告、設精華與蓋其它圖標、圖章。
  3.可於自版內發起活動;譬如投票、懸賞等等。
  4.不可刪帖,但可屏蔽帖子。
  5.不可封鎖會員IP或禁言,有重大問題和糾紛請直接提報館務群。

五、注意事項
  1.專版作者若需暫時關閉專區,請向館主提報,將被移至隱藏區(仍可經過連結閱讀)
  2.一年內無任何正式作品或教學發表者,將隱藏畫廊、禁止閱讀。
  3.達兩年無任何正式作品或教學,將撤除個人畫廊。
  4.申請復版請於三天內發表一篇正式作品或教學,
   逾期者請於一個月後再申請,並且提供文章作為複查。
  5.獎懲制度、管理方式以美術館館規與館務群為準。


咖啡區補充規定

一、 積分設置
  1. 本區發表主題無積分獎勵。
  2. 教學帖或其他內容優秀之主題可獲得管理員獎勵。

、 關於練習作品、創作過程分享
  1. 練習作品優秀者仍有機會獲得管理員獎勵與收入精華。
  2. 發表創作過程後,完成品可再發表至展館。(限原創作品)

三、關於描圖、臨摹
  1. 臨摹定義為將原作放在一旁,以觀察力創造出類似畫面,不可有描圖、吸色等過程。
  2. 描圖只允許作為練習或討論之部分過程,
      例如描畫線稿後做各式上色、配色練習,或描不同作品構圖線條,進行比較分析等。
  3. 臨摹作品須於標題註明[臨摹],並附上原圖、原作者、來源網址。
  4. 有描圖過程之作品須於標題註明[有描圖],
   於描述清楚註明描圖理由、過程,並附上原圖、原作者、來源網址。
  5. 務必尊重原作,若有侵害原作權利或造成作者不便之情況皆刪文處理。
  6.標示不清、理由不夠充分者皆視為違規。

















歡迎光臨 ◇◇Angel City — 天使帝國◇◇ (http://angelcity.tw/bbs/)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