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聖經  作者/Atlantis•Wiz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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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Bible)
  
  基督教聖經和猶太教聖經,是基督教和猶太教的神聖和權威經典。
  
  基督教經分成兩個聖約書:《舊約全書》(大致與猶太教聖經的篇目相同)和《新約全書》。舊約又稱希伯來文聖經,是最初用希伯來文寫成的著作的合集,其中例外的是《但以理書》和《以斯拉記》,這兩篇是用阿拉米文寫成的。這些著作描述以色列宗教從其起源直至約西元前2世紀的情況。基督教人士所以有「新約」一稱,是因為這部書乃是上帝與子民交往歷史中的一個新的「聖約書」或「公約」,主要講耶穌的一生事跡和使徒教會的初期發展情況。新約中的各篇作品都是用希臘文寫成的。

  確切決定哪些著作收入猶太教聖經或基督教聖經的過程,稱為聖經篇目編審。約西元前4-前3世紀對律法書(即五經:《創世記》、《出埃及記》、《末利記》、《民數記》和《申命記》)的確定,大概是編審聖經篇目工作最早的一步。後來加上一批稱為先知書的著作,這是由西拉(Ben Sira)的孫子確認的(約西元前117年)。

  希伯來文聖經的其餘各篇則統稱為聖錄,如《詩篇》、《箴言》、《約伯記》,似乎是最後確定的。直到西元100年前後,根據雅麥尼亞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猶太教聖經權威本的篇目才算最後確定下來。希伯來文聖經的希臘文譯本(七十子希臘文本聖經)包含雅麥尼亞會議所未採用的其他一些著作。

  早期的基督教徒大致承認猶太教聖經,但常採用七十子希臘文本聖經以及希伯來文聖經的其他一些譯本中額外多收的著作。關於《舊約全書》的確切取捨範圍問題,直到宗教改革運動時期仍爭辯不休,由於意見紛歧,終於分成了基督教(新教)和羅馬天主教。在特倫托公會議上,天主教徒於1546年確定新教徒稱之為外典而認為價值較小幾篇作品為次經。一般來說,基督教會的《舊約全書》只收入希伯來文聖經列有篇目的那些著作。

  但是,早期的基督教徒也開始搜集專屬「基督教」的著作。2世紀時,伊里奈烏斯(Irenaeus)證明對於全體基督教徒日益具有權威性的四福音書、使徒行傳和保羅的13封信。不久以後,這些資料就成為《新約全書》的基礎,但也考慮其他一些有爭議的作品。最初提出與現在《新約全書》完全一致的聖經作品目錄者是亞大納西(Athanasius)的第39封復活節信(367年),其中指定新約收作品27篇,與舊約的篇目並行不悖。不過,在東方教會就《啟示錄》、在西方教會就《希伯來書》繼續爭論了好幾年。雖然在西元最初這幾個世紀中實際上已經確定了聖經篇目的取捨範圍,但在後來的教會中聖經的地位卻成了學術討論的一個主題。聖經所收的作品越來越成為聖經考證學或歷史評論的對象,人們竭力解釋那些文字與教會和教義的影響無關。當前在自由派和基本教義派的教會中,對聖經的權威和啟發仍有不同的看法。


舊約外典(Apocrypha, Old Testament)

  一般指見於希臘文本《聖經》(七十子希臘文本聖經)但不見於希伯來文《聖經》的猶太著作彙編。廣義指一切具有旁門秘道或偽托特色的著作。舊約外典中的大部份內容收入特倫托公會議核准的基督教《聖經》(通俗拉丁文本聖經),因此天主教傾向於承認這些著作是在上帝的感召下寫成的,具有權威性,稱之為次經,而新教及其他派別則大多不願意承認它們的權威性而稱之為外典。

  與這種差別相應,非天主教的《聖經》往往把外典另匯成一編,排在《舊約全書》與《新約全書》之間或在《新約全書》之後,而天主教《聖經》則往往把這些著作列在《舊約全書》各卷中間。

  至於究竟哪些著作應列入其中,各派意見也不盡同。現代學者把外典限制在見於大多數七十子本手稿中的13卷,將僅見於通俗拉丁文本的著作排除在外,後者被歸為更大一類,稱為舊約偽經。這樣,外典包括《以斯德拉記上》、《多比傳》、《猶滴傳》、《以斯帖補篇》、《所羅門智訓》、《便西拉智訓》、《巴錄一書》、《耶利米書信》、《亞薩利亞禱言》、《三童歌》、《蘇撒拿傳》、《比勤與大龍》(後三卷為《但以理補編》)和《馬加比傳》第一、二卷。天主教認為,上列除《以斯德拉記上》外都是次經。外典中的大部著作成書於西元前1、2世紀。


新約外典(Apocrypha, New Testament)
  
  主要成書於基督教最初幾個世紀的基督教文獻。在書名、體裁或內容上與《新約全書》許多卷相似,也分為稱為福音書、行傳、書信或啟示,又往往托稱為《新約全書》某人物所著,但未被廣泛認可是正典。有些外典是由諾斯替教或異端人士所著,另有一些具有民間性質。


馬褲本聖經(Breeches Bible)
  
  日內瓦版聖經,有時也稱「日內瓦聖經」,因為此英譯本在翻譯《創世紀》第3章7節講亞當和夏娃用無花果的葉子編裙子來遮蓋身體時,將「裙子」誤譯為「馬褲」了。不過並不是所有日內瓦版英譯聖經都是這樣翻譯的。


正典(religion 1)
  基督教指被承認為《聖經》正式構成部分,在上帝啟示下寫成的著作。《舊約全書》和《新約全書》的確切界線,是基督教最初幾個世紀中爭論的問題,至今新教和天主教在某些著作應否列為正典問題上仍有分歧。正典有時還包括有關禮文、教會生活與戒律的規定以及宗教公會議的其他決定。


杜埃版《聖經》(Douai Bible)
  由一些天主教學者翻譯的早期英文本《聖經》。《新約全書》於1582年、《舊約全書》於1609年在蘭斯出第一版。有時稱《蘭斯-杜埃聖經》(因為設在杜埃的英語學院於1578年遷往蘭斯)。


日內瓦版《聖經》(Geneva Bible)
  《聖經》的一種英譯本,由英國流亡的新教徒在日內瓦編印。1560年第一次出版全譯本。特點是開本小,用易讀的羅馬體鉛字排印,有註解,每節分行另起。欽定英譯本問世前日內瓦版《聖經》在蘇格蘭和英格蘭均很流行。


新英語聖經(New English Bible)
  一種直接徒原文譯為英語的《聖經》,在劍橋大學出版神和牛津大學出版社支援下,從1984年起由一個跨教派的學者委員會翻譯。《新約全書》於1961年出第一版,《聖經》全譯本第一版於1970年問世。新英語《聖經》的目標是用優美的英國文學語言,而不是用「聖經英語」來表達,並反映出《聖經》學術研究的最新成果。1989年又經過較大的修訂,書名改為《修訂本英語聖經》(Revised English Bible)。


《新約全書》(New Testament)
  與《舊約全書》併列為基督教的聖經。所以稱為「新約」,是因為人們認為其中文字是上帝與子民立下的一個新盟約,以耶穌基督的人品和活動為中心內容,而和「舊約」中所述上帝與猶太民族訂的舊盟約有所區別。《舊約全書》中的著作主要用希伯來文寫成,時間較早,而《新約全書》中的27篇著作最初是用希臘文寫成的,時間主要在西元1世紀。《新約全書》中的著作通常分類為:4篇福音(馬太、馬可、路加、約翰);使徒行傳;保羅的13封信(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哥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希伯來書;7封「通函」書信(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一、二、三書,猶大書)以及啟示錄。
  到公元2世紀末,這部文集中的大部分篇目已經得到基督教會認可,但在以後幾百年間人們對少數篇目一直持有異議。


偽典(Pseudepigrapha)
  未收入猶太教《聖經》也未收入基督教《舊約全書》或外典的一批古代猶太教(或基督教)著作。
  這些著作榜載有來自《舊約全書》人物或思想的神聖信息,因此在風格上與《舊約全書》相似。狹義偽典指「托名之作」,但此義不能確切地標明這類著作與《舊約全書》或外典的區別。偽典數量甚多,成書時代約自西元前200年至名元200年間,而最初由法布里休斯(J. Fabricius, 1668-1736)彙編成集。偽典中包括的文獻有:啟示文學(如《以諾前書》、《以斯拉四記》);見證文學(如《十二族長遺言》);智訓文學、禱言和詩篇(如《瑪拿西禱言》、《所羅門詩篇》)以及《舊約全書》事的增補(如《亞當夏娃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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